护理学院学生教学见习管理规定
时间:2016-12-14 阅读次数:

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护理学等专科理论知识,熟悉医院环境,了解临床常见病、多发病,为学生进入临床实习作好前期准备工作。按照教学大纲要求,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前,安排临床护理教学见习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床护理教学见习管理,特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:

一、组织和安排

临床护理教学见习分别安排在实习前两学期进行,每学期40学时,1-10周每周4学时,学生5-6人一组;一学期见习内容为基础护理,一学期为临床各专科护理;基础护理和临床护理教研室教学秘书负责制订教学见习计划(包括见习内容和要求),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,教学医院组织实施;辅导员配合加强学生见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和管理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1、医院护理部要认真做好护理教学见习的组织和安排工作,并确定专人负责;

2、各相关科室要指定专人带教,并按照见习大纲的要求开展临床见习工作;各科室根据各自特点可适当调整见习内容。

3、见习生要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教学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中途不离开。因故不能参加见习时,需事先向所在医院办理请假手续。3次迟到或早退当旷课1学时,未请假或请假不获准者均以旷课论处。

4、见习生进入病房,要求衣冠整洁,一律穿工作服、戴工作帽。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,凡进入传染病房、产房、婴儿室及手术室必须戴口罩。

5、做到课前预习,见习时能专心听讲,保持安静,认真记录;忌将双手插入口袋或背靠墙壁,不得嬉笑争吵,不准随意走动等。

6、尊重教师,态度端正,虚心学习,勤于思考;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,每人书写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见习报告各一份。

7、爱护仪器、设备。

2013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