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
时间:2016-12-14 阅读次数:

一、工作人员、实验指导教师应当保持个人着装、仪表整洁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。

二、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。

三、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及包干区的环境卫生清洁、整齐。保持楼道整洁,不乱堆放杂物和丢弃垃圾。

四、注意安全用电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,不得擅离职守,使用后切断电源。

五、节约用水,用后随手关紧龙头。

六、实验课下课时,学生应清洁实验器械以及实验仪器设备,轮流值日学生须打扫实验室卫生,实验工作人员给予督促。

七、每次实验室教学和实验工作结束,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好门窗,下班时要检查水、电、门、窗的安全。

八、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,带教老师和实验人员应提出批评、警告、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禁止其进入实验室。因违反本制度而引起事故的,由实验室上报学校进行处理。对违反本制度的实验指导老师、工作人员,由实验室提出批评,或上报学校进行处理。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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