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时间:2016-12-14 阅读次数:

    协助院长工作,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。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和任务,负责教学计划的制()订和教学运行的执行管理工作,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对完成全院教学任务负全面责任。

一、负责制()订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课程设置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报请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课程安排及课程表的编排,布置教学任务。

三、负责教材的征订、审核工作,督促、检查各类教材的到位情况;组织督促、检查各类教材(含选修课)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,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。

四、负责聘请并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负责教师调、停课的批准等日常教务工作。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、督促检查教师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完成。

五、负责安排院外实习并进行实习检查。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,主持审定实践教学内容、实践教材及管理办法,并检查实践教学效果。审定毕业论文题目,检查实习、毕业论文准备工作,对即将进入院外实习及毕业论文阶段的学生进行动员。

六、抓好全院教学质量的提高,负责组织教学检查、教学改革与研究、教学评估,组织听、查课等活动。听取学生对授课教师教学的意见。负责对全院教师的教学考核。

七、组织和指导教研室进行教学研究,组织青年教师试讲、制订并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。

八、指导并督促检查教学秘书做好学生学籍管理、奖惩、学业资料以及教师工作量计算、统计及上报,督促检查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建立。

九、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教学设备、仪器、标本、教具的购置计划,组织对新建实验室项目的论证、实施,审核实验室教学计划,检查实验课教学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。

十、负责本学院多媒体教学工作指导及教学资料数据库建设。

十一、协助院长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、专业建设规划、学期工作规划、师资建设规划,并督促以上规划的实施完成。

十二、负责临床护理学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校领导及院长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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