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督导组成员受学院委托,参与课堂教学监督和管理,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:
一、教学纪律
检查教师是否提前10分钟到堂,并做好教学前准备,准时上课;有无提前下课或拖堂等。
二、教学态度
是否做到备课认真、讲课熟练、内容充实、适合授课对象;做到既教书又育人;仪表端庄;使用普通话等。
三、教学内容
知识传授准确,符合教学大纲;能适当介绍近年来本学科学术动态和新进展;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等。
四、教学方法
重视讲课艺术和能力培养,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能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和方法,如讨论、提问、启发、板书、多媒体等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;做到师生互动,课堂气氛活跃,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等。
五、学生情况
检查学生到堂情况、课堂纪律、学习态度;是否集中思想听课;对教学过程能否做出相应的反映等。
2013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