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教研室职责范围
时间:2016-12-14 阅读次数:

教研室是在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的领导下,直接开展所属学科范围内的教学、教研、教改与建设等工作的基层教学组织。为了提高学院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职责。

一、负责制订本学科发展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组织实施本学科任教课程的教学。有计划的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授课经验。组织集体备课,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、教法,开展教学观摩活动。

三、督促本教研室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。认真执行听课制度,组织有关教师听课。搜集学生对课程建设的意见,并向主讲教师提供改进建议。督促教师完成个人教学教案,对新聘教师安排专人指导。

四、教研室根据教学实际确定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并抓好学科辅助教材、实验辅助教材的选用。

五、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,组织选编教材,积极探索、组织研究、编写具有本系特色的教材和制作多媒体课件。

六、组织本教研室的课程考试命题、成绩评定和考试成绩分析等,总结教学经验,提出改进措施。

七、抓好师资队伍建设,做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,培养各学科骨干教师。教师培训以自学为主、在职提高为重点,强化在教学、科研实践中培养教师。加强青年教师培养,加快其专业化成长。

八、建立健全教学业务档案,负责有关教学文件(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教学任务书、课程表、教学进程表、教学工作总结、学生的成绩表等)、试卷、成绩、教案、教学课件、教研课题、教学成果、论文、教材编写、获奖等教学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。

九、配合学院完成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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