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止日期:5月6日
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现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应届或历届全日制大专、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公布岗位,公开招聘,竞争上岗,择优聘用。具体招聘岗位附后。
三、招聘人员基本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卫生事业;
2、专业基础理论扎实,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素质较好;
3、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不限,原则上本科生在28周岁及以下( 198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),专科生在25周岁及以下(199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)。特需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4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。
四、招聘步骤及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:符合条件的考生下载《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一式2份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)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小二寸照片2张,至蚌埠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,报名及笔试费45元。地址:蚌埠市东海路189号。咨询电话:4081017。
2、报名时间:2016年4月18日至5月6日正常工作日,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3:00—5:00。
(二)考试
1、应聘考生采取笔试、实践技能测试、面试、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。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,实践技能考试及面试内容: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、专业操作、综合分析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。总成绩按笔试占40%,实践技能考试、面试占60%比例合成。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技术职称、执业护士资格的考生加5分。
2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照岗位以1: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、面试人员名单。实践技能操作及面试费80元。
(三)体检
考试结束后,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,统一组织体检。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(四)聘用
1、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予以公示。
2、按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,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执行。
3、聘用时不能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,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解释。
蚌埠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新进人员需求计划(人事代理):
2016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