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重症监护室管理规定
时间:2016-12-14 阅读次数:

一、供急危重症护理学实验教学使用。

二、教师和学生进入重症监护护理实验室应衣帽整洁。

三、提前10分钟进入重症监护护理实验室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席或擅自调换组别。

四、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随便走动和出入。认真听课,做好记录。

五、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及时整理用物,放回原处。

六、爱护教学设备,接触贵重仪器设备前要洗手、剪指甲。不得在仪器设备及模型上乱写乱画,不得私自拿走,若有损坏或遗失按规定赔偿。

七、每天由学生负责打扫卫生,实验人员督促检查,保持示教室整洁美观。

八、节约水电:随手关灯,关水,防止突然停水停电造成危害。

九、注意安全: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,关好门窗,防火防盗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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