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
时间:2018-10-30 阅读次数:

一、考勤制度

学院办公室按照学校制定的考勤工作制度实施考勤。当月考勤情况于每月25号上报学校人事处,每月一报。

二、考核制度

按照《皖南医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
三、请销假制度

1、在岗的本院教职工,本人因有病或因办理个人私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的,必须按时请假,并经批准后方能休假,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。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,事后应办理补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
2、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:

1)请假半天的教职工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;

2)请假两天以内(含两天)教师、教辅人员由所在教研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长批准;行政及辅导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报总支书记批准,两者均需报院办公室备案;

3)请假两天以上的教职工,由院长同意签字,报学校人事处审批。

4)教师出差或到外地授课请假后,还应向学院教务办备案,并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才能请假;因出席学术会议或开展科研课题需出差外地,凭开会通知向分管科研院长请假;病假要有医院证明,请公休假和私(事)假,按学校人事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5)院领导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