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
发布人:刘群 发布时间:2016-12-14 浏览次数:90

为进一步加强护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,健全党内民主生活,使护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;加强党内监督,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、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;严格要求自己,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院师生努力奋斗,促进护理学院事业健康快速发展。根据中共中央和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民主生活会参加的对象

1、本院全体处级干部。

2、本院党总支委员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

1、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

2、检查在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、制度和决定的情况。

3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。

4、勤奋敬业、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的情况。

5、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
6、校党委规定其他专题方面的内容。

三、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及时间

1、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—批评和自我批评—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互相批评要坚持原则,从团结的愿望出发,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,达到统一思想,增强团结,互相监督,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
2、民主生活会要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确定重点议题。领导干部要根据议题,认真准备发言提纲。

3、民主生活会上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主题带头发言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通过民主生活会,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、作风建设,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。

4、学院党总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-2次,时间按照学校统一安排。

四、民主生活会的要求

1、民主生活会应以增强党性为重点,围绕学习、思想、作风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,进行对照检查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、研究工作的会议,不能回避矛盾,脱离实际空泛议论。

2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,应提前10天报告上级党组织,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,了解情况,进行指导。

3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前,应通过不同方式,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,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总结,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五、其他

1、实行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。民主生活会结束后,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情况。在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,要向上级党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。

2、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记录,对提出的主要问题,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制定整改措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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