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教师岗位职责
发布人:刘群 发布时间:2016-12-14 浏览次数:2017

一、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,严谨治学,为人师表,乐教敬业,教书育人。

二、各级教师均应承担一定教学任务,积极承担本课程的实验教学、辅导、答疑、实验报告批改等工作。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,注重学生主动性、创造性和评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。

三、各级教师均应在教研室领导下,积极参加本学科科学研究、课程建设、教学改革的研究,努力提高教研水平;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,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。

四、主讲教师有责任指导年轻教师提高业务水平,确定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应确实起到导师作用。

五、认真研讨教材和教学方法,把握好教学环节(包括备课、讲课、实验、命题、考试、阅卷、成绩分析等)

六、专科护理教师应定期深入临床,紧密结合临床实际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七、各级教师均应努力工作,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;承担本教研室分配的教学行政工作或其他工作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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